「臺中教育大學學報」審查處理原則
9831697學年度第3次學報編審委員會會議修訂通過
98123198
學年度第2次學報編審委員會會議修訂通過
 
I.          稿件審查要點
來稿(不含作者姓名及服務單位)由編輯委員會送請兩位審查人審查,必要時送請第三位審查人審查,審查結果分為接受、修改後接受、修改後再審及退稿。
 
種類編號
審   查   意   見
採計結果及處理辦法
甲 審 查
乙 審 查
1
接受
接受
接受
2
接受
修改後接受
送請作者修改後接受
3
接受
修改後再審
送請作者修改後送乙審查再審
4
修改後接受
修改後接受
送請作者修改後接受
5
修改後接受
修改後再審
送請作者修改後送乙審查再審
6
修改後再審
修改後再審
送請作者修改後送甲、乙審查再審
7
退稿
接受
送第三位審查人(丙)審查
8
退稿
修改後接受
退稿
9
退稿
修改後再審
退稿
10
退稿
退稿
退稿
11
丙審查建議接受
接受
12
丙審查建議修改後接受
送請作者修改後接受
13
丙審查建議修改後再審
送請作者修改後送丙審查再審
14
丙審查建議退稿
退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