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學報徵稿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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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7日學報編輯審議委員會修正通過
 
一、發行宗旨: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學報」(以下簡稱本學報),為純學術性刊物,供各界發表研究成果及學術論著,每年發行一卷二期。
二、投稿日期與方式:
(一)本學報為半年刊,全年徵稿,隨到隨審。
(二)每年六月出版第一期,十二月出版第二期,並分「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學報:教育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學報:人文藝術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學報:數理科技類」三大類分冊出版,投稿時請註明類別。
(三)本學報採線上審查作業,如蒙賜稿,請至專屬網頁(http://ord.ntcu.edu.tw:8080)中註冊並投稿(或洽本校研究發展處學術發展組,聯絡電話04-2218-3675)。
三、學報投稿範圍:
(一)本學報投稿屬性限「教育類」、「人文藝術類」、「數理科技類」等三類,其中「教育類」包含特殊教育、幼兒教育、早期療育、體育、課程與教學、環境教育、教育測驗統計等議題;「人文藝術類」包含語文教育、社會科教育、臺灣語文、英語、藝術教育、音樂、美術、設計、諮商與應用心理等議題;「數理科技類」包含數學教育、科學應用與推廣、資訊科學、數位內容科技等議題,如論文屬性經本校審查不符上述範圍者,將以退件處理。
(二)本學報以發表尚未在其他刊物發表之原創性研究論文為限,所謂原創性研究論文,悉指實徵性研究成果報告,可為理論或方法性主題之論述,亦可為特定研究專題之系統性綜合評論。翻譯文稿、報導性文章、整篇學位論文及進修研究報告恕不刊登。
四、投稿篇數與字數:
每篇字數以不超過二萬字,二十頁以內為原則(含附件及非文字之插圖、表格、譜例等)。超過規定字數者,得送請撰稿者自行濃縮精簡,否則不予受理。稿件需為電腦打字,經審查通過接受刊登後,非經編審委員會同意,不得撤回。
五、來稿格式:
來稿請依「論文撰寫體例」撰寫,並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本學報採雙向匿名的方式審稿,煩請投稿者投稿時,確認稿件中沒有包含任何有關投稿者的資料。
(二)來稿請註明中、英文論文題目;中、英文摘要,限五百字以內,並在摘要之後列中英文關鍵字(Key Word),依筆劃順序排列(以不超過五個為原則),中英文稿皆須附中英文摘要(中英文摘要請分頁繕打)。
(三)來稿本文請以A4規格之白紙電腦橫排打字,每頁34行,每行35個字(英文則為75個字母)。
(四)請以Win Word 5.0以上系統打印,並可轉換為一般文書處理、文內請勿使用任何指令(包括排版系統指令)、中文與英文之間不需空欄、內文之標點符號與空白字,請用全形字、凡人名或專有名詞等,若為外來者,第一次出現時,請用()加註原文。
 
六、審查、校對與版權:
(一)本學報每件論文悉送外審,由本校學報編輯審議委員會各類委員依論文主題推薦學者二人審查之。凡評審未通過之稿件,辦理退稿並附專家評審意見之打字影本,提供撰稿人參考(評審學者專家姓名資料均予保密)。
(二)審查通過准予刊登之論文,或修改後再審之論文,請投稿人就學者專家提出之審查意見,詳加參酌修正,並於規定期限送回本校,以利後續作業之進行。
(三)已確定刊登之文章,將由委員會推薦專業人士進行英文摘要編修作業,以維持摘要品質。
(四)來稿一經送審,不得撤稿。因特殊理由而提出撤稿申請者,案送主編決定後,非屬特殊理由而自行撤稿者,本刊於二年內不接受該作者投稿。
(五)投稿之論文,不得有一稿多投、侵害他人著作權或違反學術倫理等情事。如有違反,一切責任由作者自負,且本刊於三年內不接受該作者投稿。
(六)本學報刊印時之校樣一律由作者自行校對,出版後如有任何謬誤,由原作者負責。
(七)來稿經刊載後,每篇贈送作者該期學報二冊及光碟片乙份,不另致稿酬。
(八)若著作人投稿於本刊經收錄後,同意授權本刊得再授權國家圖書館「遠距圖書服務系統」或其他資料庫業者,進行重製、透過網路提供服務、授權用戶下載、列印、瀏覽等行為。並得為符合「遠距圖書服務系統」或其他資料庫業者之需求,酌做格式之修改。